sherwin님의 프로필和我一起去翱翔사진블로그리스트 도구 도움말

블로그


    11월 22일

    做饭

        有人说过,美无处不在,就在于缺乏一双发现美的眼睛。乐趣也是如此,生活中很多乐事,如果你愿意去品味,你会发现很多开心的事情,做饭便是如此。
        说到做饭,其实也挺有趣的事情。在大学毕业后,虽远离学校饭菜的煎熬,但却要面临解决每日吃饭问题,为了不让自己挨饿,吃上让胃满意的饭菜,也同时省下几个银子,投资于未来的幸福家庭,经济实惠的办法便是自己做饭。于是以前在家从来都没做过饭的人,转眼间就变成了大厨,而且像模像样,我周围不乏其人。不过大家来之五湖四海,虽然同样一个菜,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做法,当然不同的家庭可能也有不同的做法,因此,不免会因做饭而发生争执。我是个中庸之人,只要有饭吃,怎么做其实无所谓,为了一顿饭而争吵,不划算,因此,为了避免争执,也为了让别人能够快乐成长,于是我退居幕后,洗洗菜,刷刷碗,也不亦乐乎。而且虽然由我负责后勤,好心的朋友也会偶尔帮帮忙,这样我的任务也常常会减轻一半。回想起以前大家一起做饭的日子,还是蛮让人怀念的。
        在珀斯工作,远离家乡和亲人,几个同事共住一套房子,忙碌的工作之余,做饭吃饭也变成了一天重要的事情。很幸运,所到之处都有几个爱做饭的,而且将做饭作为一个乐趣,所以不用担心因为都不会做饭,为吃饭而发愁,而且往往能吃到不同风味的饭菜,其实也是蛮让人开心的,当然有时候胃也有不满意的时候,不过看到别人辛辛苦苦的劳动成果,这点不快也就烟消云散了。
        我爱运动,而且是早上去运动,运动后,肚子总会向我抗议,让我补充能量,所以,不象很多人,早上不吃东西。由于大家对于睡眠的偏爱,同时减少一下因为胃抗议而带来的痛苦,所以,只能自一展身手,同时也为大家做点好事。于是在珀斯工作的早上,早餐便由我主厨。大家爱吃疙瘩汤,刚好见朋友做过,便试着做了。身在异国他乡,能吃到疙瘩汤,也算是一个奇迹,所以尽管做的不太好,但是大家还是蛮喜欢的。因此,自己也颇有成就感。早上时间有限,时间长了也会让大家失去新鲜感,所以有时候就煮些面条,进行一下调节。
        澳洲租房一般通过中介,房东也是通过中介对房屋进行管理,因此,每隔一段时间,中介会对房屋进行检查,看是否保持的整洁。如果中介不满意,则可能发出警告,找清洁公司进行打扫,当然有住户承担费用。不过检查通常会提前一个礼拜进行通知,以便租户做好准备。看着辛苦打扫好的厨房,不忍心做早餐而将其破坏,也为了能够顺利通过检查,于是,检查的那天早少,我煮了些大米饭。一看是大米粥,加上可能起床稍晚的缘故,有同事便放弃了,于是便有了剩饭。看着自己的劳动成果受到如此待遇,心里也不免有点失落。唉,我的大米粥阿。
        下班回到家里,当然第一件事情便是做饭,望着早上剩下的大米粥,失落感又不自然涌上心头。于是便责怪早上没吃饭的同仁,并假装威胁没想说,太失望了下次再也不做早餐了,没想到他们马上安慰我说,说晚上他们把这些大米粥干掉,并说这些大米粥如果放些白糖特别好吃,如果放到冰箱里,那就更加诱人了。而且两人同样的观点。我以为他们在开玩笑。没想到,慢慢一大碗的白米粥就这样被他们一小碗一小碗的给吃掉了,居然还意犹未尽,说如果有还能接着吃。
         我开怀大笑了,居然剩余大米粥的价值在晚上得到了体现。

    抓鲍鱼

         早就听同事说澳洲抓鲍鱼很容易,但是始终没有机会去尝试过。
         听到鲍鱼两个字,总觉得有点如雷贯耳的感觉,说实在,到底什么是鲍鱼,我也说不清楚,只是印象里人们说吃什么大餐之类的会提到鲍鱼翅之类的,是有钱人能消费起的,所以作为一介贫民的我,出于自知之明,也是理智之举,不会花上血本,去尝试一下,所以对于鲍鱼也并不在意。
        澳洲的鲍鱼季节,通常在十一月到十二月期间,有六周的时间,在花41澳元购买一个鲍鱼证后,便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每周周日上午7-8点之间抓一个小时的鲍鱼,当然了,不是随心所欲,想抓多少抓多少,有数量的限制,每个证每次只允许抓20只,个头不能小于60公分,当然抓少了,不会有人同情你。
    又到了鲍鱼的季节,有同事购买了鲍鱼证,说周日去抓鲍鱼,听到后很是高兴,终于有机会感受一下抓鲍鱼的感觉。我是一个喜欢户外活动的人,我希望能够丰富多彩,不过很可怜,户外的活动并不多。同事第一句话问是否会游泳,我说会,但心里便纳闷,有什么关系呢?于是便听他们开始讲述去年抓鲍鱼得经历了。水不是很浅,鲍鱼附在石头上(头脑里便出现了一个岩石的模样,很多象鱿鱼一样的动物附在岩石上,等着我去抓),有时候不小心一个浪上来,人就倒在了海水里,有人的拖鞋被水冲走了,还有一个同事,抓了半天鲍鱼,等走到车前,发现眼镜不见了,还有人脚上伤口累累,而且据说衣服也被打湿了,当然,战果也不佳。------听完后,没有让我退宿,反倒觉得好玩,有点探险的感觉,而且有点水中嬉戏的感觉。
         周六早上六点出发,带上了平时晨练时穿的球鞋,还有毛巾及备用的衣服,以便衣服打湿后可以更换。一切都还顺利,提前一刻钟便赶到了抓鲍鱼的地点,人不多,也不少,大人小孩,不同肤色的人,在车旁更换衣服,有人居然全身武装,穿上了潜水的衣服,据说是要下深水处,抓大一点的鲍鱼。真是羡慕。我的行头很简单,短袖短裤,换上了球鞋,便准备完毕。
         早上温度比较低,海风拂面,让人感到丝丝寒意,尽管是澳洲的夏季。经常锻炼,使我喜欢凉凉的感觉,所以并没觉得很冷,但其他同事却感到天气的寒冷。
    由于时间没有到,三三两两的人在岸边的沙滩上等待。与沙滩紧紧相连的水域被一些海草一片一片的侵占,有绿色的,有白色的,白色的据说是因为露出了水面,但是一到水中就会重新变成绿色,还草下面便是突凹不平的岩石。等到抓鲍鱼时,我才知道原来这些岩石便是鲍鱼的栖息之地。
        七点钟一到,人们便开始陆陆续续的趟入水中,去寻找有鲍鱼的岩石。水深浅不一,有坑的地方水比较深,但一般的水只淹没到脚踝处,正在我纳闷什么是鲍鱼的时候,同事已经撬起了一只,递给我让我放子袋子里。这是我才看到鲍鱼的模样,象柿饼那么大(当然有大的),扁扁的贝类动物,一面是壳,另一面便是鲍鱼的软体,鲍鱼壳很粗糙,和周围的岩石颜色相近。脚下岩石上崎岖不平的小坑便是鲍鱼的栖息之地,壳的颜色及壳本身对鲍鱼形成了保护。鲍鱼的软体紧紧的吸附在岩石上,不借助工具,很难将鲍鱼和岩石分离。心沉浸在看到鲍鱼的喜悦中,同事也为今年能够如此轻松的抓到鲍鱼而兴奋,潮没有上来,水只到脚踝,而且个头也比去年大。所以不到一会,就抓了不少,由于比较容易,所以,还进行了挑选,当然不是选美,我没不在意是否长的漂亮,只要个大就行,小的统统送回大海的怀抱。甚至还将后来抓到的几个大的送了别人。前后不到三十分钟,我们已经满载而归。抓到了鲍鱼,心里高兴,不过还是留下了点遗憾,没有去年那些人丰富的经历。
         当然鲍鱼的命运,便是被我们生吃、红烧,当然还有煮面条了。
     
    11월 8일

    从现场到珀斯的经历

    一晃一个轮班周期过去了,在现场呆了21天的时间,不算长也不算短,虽然现场的生活单一,但却也并不乏味,上班的时间基本在办公室呆着,中午去餐厅吃些早上带来的蔬菜水果等午餐。室外的温度很高,具体多少度,我也说不上来,据说现在温度最高38度,等到夏季到来之时更高,能达到近50度,不过还好,属于温带气候,早晚温差大,晚上还是蛮凉快的,不像国内那么闷热。高温及强烈的紫外线,为了减少不必要的痛苦,尽可能使自己的活动半径减小。因此,工作的时间相对单调些,不过在珀斯的办公室也不过如此,其实也很少外出。

    在现场呆着也好,生活蛮有规律,但是一旦想到轮班结束,要回到珀斯,心里还是有种莫名的兴奋,毕竟要换一种生活方式了。晚上打了会球,快9点了,便回到了宿舍,简单收拾了下东西,便把需要带的衣服给洗了,因为室内有空调,衣服第二天早上出发时不能干,所以便凉在外面,进进出出两三趟,一切都还顺利,等到挂完最后一件衣服要进屋时,门要自动关上,下意识的便用自己的脚挡了一下,操,这么疼,脚被门挤了一下,看看了,除了疼也没什么,也没在意。进屋躺在床上,便打开了电视,准备看会电视睡觉。过了一会,感觉脚趾头湿湿的,粘粘的,仔细一看,原来脚趾头被门的下面划了个口子,血正在汩汩外流(多少有点夸张),没有创可贴,怎么办?情急之中,看到了桌旁有几张餐巾纸,便拿了起来,把血摖掉,然后用纸包了起来,以便止血。真是倒霉,心里暗想,不过事情既然发生了,也就能够坦然面对了,毕竟只是些皮外伤。看了一会,困了,觉得脚上的血已经止住,便将纸取了下来,还好,真是止住了,一条疤痕明显的躺在脚趾上。纸上鲜红血真让我心疼,我体内的精华就这么白白的浪费了。

    第二天早上醒来,一看,还好,基本愈合。收拾完东西,吃了早餐便又坐车到现场去工作。或许是Karahsa对我的留念吧,舍不得我走,才给我留下点记忆。和同事谈起脚受伤的事情,便建议我去看一下这边现场的医生,毕竟是免费治疗吗,不看白不看,于是便去了医务室。大夫问了我事情的缘由,我大概解释了一下昨天的事情,说是在Searipple把脚给伤的,据说如果说是在工地伤的,会很麻烦,可能会领导的会议上作为一个事故提起。大夫也觉得是很偶然的事情。简单看了一下伤口,便告诉我,处理得不错,愈合挺好的,便把我让到一个床上,我坐到了床上,把腿平放了起来,还真是人性化,大夫示意我躺下,这样会舒服点。既然大夫这么说,咱就享受一把。他戴上手套,拿了些什么东西在伤口冲了一下。而且事先告诉我,可能会有点凉。于是心里便开始了比较,老外的服务还真是到位,这么小的甚至对于认为理所当然的事情,都能考虑到,而在国内,是不会有人这么问的。清洗完后,告诉我要给我的脚上喷写什么东西,没听明白,反正是对脚有好处的,我便说Ok。等到喷完后,他告诉我去洗一下手,洗完后过来,伸出手给看,就像我们手上涂过的胶水一样,起了很多皮,并告诉我象什么,Glue,胶水,看着他的手我回答。是的,他告诉我这样我可以洗澡,不会对伤口有影响。真是好玩的东西,还能有这种东西,我原本还担心脚受伤了,洗澡变成了问题,如果不能洗澡,乱糟糟的头发,还有满脸的胡须,肯定会让我的形象大打折扣,唉我的形象啊?不过看来这回不用发愁了,心中暗暗切喜。过了一会,‘胶’干了,我的治疗过程也就结束了,本来无不足道的伤口,没有什么影响,大夫硬是把床摇得很低,方便我下床。真是让我感动阿,看来这点伤口,值!

    时间过得真快,很快就到了回珀斯的时间,做车来到机场还算顺利,而且飞机也正点,一路很顺利。下了飞机,取了行李,联系接我们的人,一切都很顺利,路上还在说,今天真是太顺利了,730pm就到了家。当然,经过旅途的疲惫,第一件事就是洗澡换衣。进入房间,打开箱子,取洗澡要换得衣服,拿出放在箱里的文件。不对,我没有把文件夹放进箱子里阿,是谁放进去了吗?没有印象,接着看箱子,顿时傻了眼,箱子里的东西全不是我的。这下糟了,拿错箱子了,再一看箱子,确实是和自己的一模一样。我的箱子是在北京的某个商场买的,但是没有想到,在遥远的澳大利亚,居然有一个相同的箱子一起乘飞机从Karahsa到珀斯,真让人惊讶,世界真的太小了!叫上同事,帮忙把我送到机场,送回拿错的箱子,找回自己的。到了行李服务中心,说明了情况,便把行李箱给了服务人员,看到没有了行李标签,便问我,我说我把它给撕掉了。于是他也没说什么话,服务人员便把那个箱子拉了进去,过了两分钟,拉着我的箱子出来了,笑着对我说确实是两个箱子一样。说了声感谢,便拉着自己的箱子左看右看,看到自己的箱子,真是感到亲切。不过说实在,如果不是被外表欺骗了,还真是能够知道自己拿错了箱子。因为拿到行李时,就发现,号码和自己的飞机托运行李单上的不一样,而且箱子的标签上还有一个Business。由于疏忽,加上没有想到会有同样的箱子出现在这里,便放松了警惕,误以为可能是别人弄错了。不过还好,虽然一波三折,但一切却还顺利!而且为平淡的心情增添了乐趣。

    这便是这次回珀斯的经历,因为不同,却感到有趣。

    11월 3일

    Mama Said

    Mama, she has taught me well
    Told me when I's young
    Son, your life's an open book
    Don't close it 'fore it's done
    The brightest flame burns quickest
    That's what I heard her say
    A son's heart's owed to mother
    But I must find my way

    Let my heart go
    Let your son grow
    Mama, let my heart go
    Or let this heart be still

    "Rebel", my new last name
    Wild blood in my veins
    Apron strings around my neck
    The mark that still remains
    left home at an early age
    Of what I heard was wrong
    I never asked forgiveness
    But when is said is done

    Let my heart go
    Let your son grow
    Mama, let my heart go
    Or let this heart be still

    Never I ask of you
    What never I gave
    But you gave me your emptiness
    I now take to my grave
    Never I ask of you
    But never I gave
    But you gave me your emptiness
    I now take to my grave
    So let this heart be still

    Mama, now I'm coming home
    I'm not all you wished of me
    But a mother's love for her son
    Unspoken, help me be
    Oh Yeah I took your love for granted
    And all the things you said to me
    I need your arms to welcome me
    But a cold stone's all I see

    Let my heart go
    Let your son grow
    Mama, let my heart go
    Or let this heart be still

    Let my heart go
    Mama, let my heart go
    You never let my heart go
    So let this heart be still

    Never I ask of you
    What never I gave
    But you gave me your emptiness
    I now take to my grave
    Never I ask of you
    But never I gave
    But you gave me your emptiness
    I now take to my grave
    So let this heart be still

     前几天听音乐,感觉一首歌不错,所以便顺便推荐给了一个朋友,本想会得到赞同,没想到得到的答复却是这首歌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当然每个人的爱好是不同的,不喜欢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不过好奇之下便问什么歌是他喜欢的类型。Metallica,英语水平本来不怎么好,展开联想,便以为是重金属音乐,后来经过查找才知道是一个乐队组合,在自己的印象里,重金属音乐始终种扯着嗓门喊乱糟糟的音乐,于是便说,感觉这种音乐太吵闹了,不是自己喜欢的类型。不过可以尝试一下不同的风格,什么时候可以推荐几首听听。今天一早,朋友便把音乐给了我,就是这首Mama Said,并告诉我这并不是他很喜欢的,不过感觉歌词不错。当然,好奇心之下,便听了起来,旋律还不错,而且嗓音也是我喜欢的类型,但是却没听出感觉。英语水平有限,歌词也没有听懂。便从网上找到了歌词,而且找到了对这首歌背景的简单介绍。是这么说的,作者及演唱者是James Hetfield,歌曲表达的是一个男人或男孩离开他的妈妈寻找自己的发展道路。这首歌直接说明了他和母亲之间的僵硬关系,他的妈妈死于癌症。虽然是简简单单的介绍,结合着歌词,确使我对这首歌有了比较深的理解,而且发现越听越喜欢。听着歌曲,仿佛一幅幅画面展现在你的眼前,儿子能够理解母亲的爱,但是却想寻求自己的发展道路,而这条道路却不是母亲所期望的,年轻人固有的反叛性格,使得母亲感到了对儿子的绝望,对自我的发展追求的不妥协也得不到母亲的理解,回到家里,本来期望母亲的拥抱和欢迎,但是面对的确是母亲失望的冰冷。或许是那些所谓反叛青年的心声吧。之所以喜欢这首歌,还是这首歌是发自Hertfield的内心,富有很深的感情。既然感觉不错,拿出来与大家细细品味。

    11월 2일

    开始

    今天,偶然之间,打开了几个MSN上的博客,一不小心就被里面的一些文章吸引住了。生活中有很多点点滴滴,在别人的笔下却妙趣横生,有些虽然觉平淡,但却是个人对生活的思考。只所以对我吸引,是觉得自己缺少了什么,很久以来,只是将自己囚禁于所谓的生活之中,却忽略生活中很多值得留念的东西,缺乏了对生活的思考,便对周围的一切都变得麻木,没有了新鲜感。也或许,自己的生活并不平淡,也不缺乏乐趣,但那些开心的事,经历过之后就烟消云散了,所以或许应该拿起笔,将那些欢笑留住,留下生活的脚印。冲动之下拿起了笔,想写些什么,但是却又觉得无话可写,不过不管怎样,这就是开始。